轰——
傅承彦脑子里像有什么东西猛地炸开,瞬间一片空白,只剩下尖锐的嗡鸣。
那道疤!
那是温越小时候被她那个继妹用美工刀划的。
起初她不愿意说,后来两人感情浓了,她才含糊地提了一句是继妹不小心伤的,出了很多血,留了道小疤。
他心疼她,每次亲热时总忍不住吻那个位置。
她被亲得发痒,笑着推他:“怎么老亲那儿。”
他说:“每亲一遍,就提醒自已多爱你一点。”
孟聿礼怎么会知道?连位置都说得丝毫不差?
除非......他真的见过。
那个位置有多隐秘,他比谁都清楚。
温越从不爱穿袒露的衣服。
那道疤,她不特意露出来,别人根本看不见。
过去一年,她跟孟聿礼到底发生了什么?他们之间,到底到了哪一步?
他什么都不知道。
那片空白,此刻被孟聿礼一句话染成了最晦暗的颜色。
他认识孟聿礼太多年了。
这个人行事谨慎,步步为营,从不冒险。
帮温越消失,藏了一整年,这不是他会做的事,除非风险背后的收益,远远超出“帮朋友”的范畴。
除非他帮温越,从来就不是什么“被迫”。
而是值得他压上名声、得罪傅家、赌上未来去搏的目标。
只有爱才会让人这样疯狂。
他无法掌控孟聿礼的心,更无法掌控温越。
那过去一年里,还有多少他无法掌控的事在发生?
这种未知,比明确的背叛更折磨人。
像无数细小的虫蚁,啃噬着他摇摇欲坠的理智。
孟聿礼看着傅承彦的脸瞬间惨白又涨红,整个人快要失控,知道自已戳中了要害。
“怎么,没想到我也能看见?”
“我告诉你,那道疤,我也很喜欢。”
他是无意间看见那道疤痕的。
那是在布里斯班的小院里,念念四个月大,小手没轻没重,玩闹时一把抓住温越的衣服领口往下扯。
当时温越背对着他蹲在地上捡玩具,领口歪了,他正好从侧面走过来,一瞥之间看到了那道淡粉色的旧痕。
就那么一瞬,温越就赶紧拉好了衣服。
但他已经记住了位置。
此刻他故意模糊看见的方式,用最暧昧的说法讲出来,就是为了狠狠刺激傅承彦,击溃他那脆弱的神经。
效果,比他想得还好。
“你真的是畜生——”
傅承彦所有冷静克制全没了。
他猛地暴起,一把揪住孟聿礼的衬衫前襟,巨大的力气把孟聿礼撞得往后一倒,后背狠狠砸在墙上,闷响一声。
下一秒,拳头带着风,朝着孟聿礼那张还强撑着镇定的脸,狠狠砸了下去。
傅承彦活阎王的名头不是白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