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世为作家,他写尽人间悲欢,自己却像个局外人,冷眼旁观;今生穿越而来,他斗恶霸、开酒楼、杀土匪、斗权贵,一路走来,步步为营,可哪一步不是为了“活下去”,为了“让身边的人活下去”?
他端起茶盏,轻啜一口,缓缓道:“尽兴二字,谈何容易。我有一友,曾言:人生在世,若能做成一件事,让后人提起时,说一句‘此人曾来过’,便算尽兴。”
李菁娘眼睛一亮:“做成一件事,让后人记得自己曾来过——这便是公子的抱负?”
“算是吧。”王中华放下茶盏,望向窗外朦胧的夜色,“可做什么事,怎么做,做到什么程度,我至今仍在摸索。”
李菁娘沉默片刻,忽然笑了。
那笑容与方才的温婉不同,带着几分释然,几分惺惺相惜。
“公子可知,妾身本受人所托,劝你‘君子见机,知所进退’,怎奈公子见识比妾身高明万分,妾身倒无话可说呢。公子可知妾身为何沦落风尘?”
王中华含笑摇头。
“妾身幼时,家中也算殷实。父亲是个秀才,一生未中举,便把所有希望寄托在我身上。”她语气平静,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,“他教我读书识字,教我琴棋书画,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屁话,说我若能凭才艺立身,便不必依附男人过活。”
她顿了顿,嘴角浮起一丝苦涩:“后来家中遭难,父亲临终前拉着我的手说:菁娘,爹对不住你,没能给你留条好路。但你记住,无论身在何处,心要在高处。”
王中华心中震动。
这番话,出自一个落第秀才之口,却蕴含着超越时代的见识。
“所以菁娘入了乐籍,却不卖身。”李菁娘抬眸看他,目光坦然,“有人笑我痴,有人骂我装,可我不在乎。因为我知道,我在做一件事——”
她一字一句道:“让这青楼之中,也有风骨;让这风尘之地,也有清流。”
话音落下,室内寂静。
窗外传来更夫的梆子声,笃、笃、笃,一声一声,敲在人心上。
柳三变不知何时已坐直了身子,醉意全消,怔怔地看着李菁娘。
他写了半辈子词,写的都是“我”之悲欢,“我”之愁苦,“我”之不得志。可眼前这个女子,身在泥淖,心向云端,她做的事,比他写的那些词,不知高到哪里去了。
王中华沉默良久,忽然起身,走到琴案前。
“菁娘,可容我借琴一用?”
李菁娘微怔,随即让开身位。
王中华坐下,双手按在琴弦上。前世他曾为了写一个古琴师的角色,特意学过几个月古琴,技法生疏,但基本的勾挑抹剔还记得。
他深吸一口气,弹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