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道友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看过一个印象很深刻的动漫电影,千与千寻,放那个因为寂寞而把自己吃成了一个大怪物的无脸男,在又一次看到千寻的时候,将那些在让人眼中炙手可热的金子一捧捧地捧在她的面前,口中卑微地说着,给你给你,我的金子只给千寻……
可是,可是那对于千寻来说却是廉价的,不值一提的东西,她根本不想要那些金子,即使它们在让人眼中是那样的宝贝,让得不到的人那样的眼红。
无脸男真的太寂寞了,也许在汤屋的那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里,给他带来一丝清泉的唯有这个首先得人类,千寻!
陈道友觉得自己好像就是那个无脸男,在这之前留连在这个
花花世界里,即使没有像无脸男哪样遭受排挤,可也一直品尝着无聊与寂寞。
那些口口声声说爱的人,都不过是想要在自己身上寻求她们想要的东西罢了。
就像是无脸男身上所拥有的金子,所有人都捧着他,为他做饭,为他跳舞,为他跪拜……
可是,真的有人爱着他吗?陈道友轻易的记得一个情节,那便是口口声声尊称着大人的一个小角色,却在背后告诉那些炒菜的人,把那些不熟的东西也端上去给他吃!
看吧,没有人爱他,他们只是想要他手上源源不断的金子,就像那些女人,也不过想要从自己这里拿到钱财,得到权利罢了!
林楚楚真像那个千寻,她们甚至都是那样的瘦,就像千寻不要无脸男的金子一样,林楚楚也不想从自己手上拿走些什么。
也许是自己这个风流公子的爱太过廉价了,毕竟在媒体的口中,它曾被虚伪化地给过很多女人,所以在林楚楚哪里自己的爱显得太过廉价,以至于她根本连看都不愿意看一眼。
林楚楚的影子又开始在自己面前晃了,陈道友想要伸手去抓住她,可是无奈好像自
己被束缚住了似的,手脚麻木的已经感觉不到了,就好像感觉到自己被变成了一只毛毛虫,没有四肢,只剩下了一个软绵绵的躯体。
"楚楚……"陈道友低声唤了一声,却感觉自己的舌头好像也僵住了,吐出来的字都有些不清晰,可是陈道友还是努力地一声一声地叫着,他觉得也许林楚楚听的到,她那么善良,一定不会忍心把自己一个无手无脚的人留在这里。
也许她可以带自己回家,当一只毛毛虫养着,他愿意给她吐丝,用自己的丝织一件温暖的,可以将她完整包裹起来的衣服。一直到自己将所有的丝吐进,一直到付出生命在停止。
"别喊了,她不在这里!"沈明轩终究还是没醉,没吃晚饭的胃里,却早已经受不了那股火辣辣的痛了,放下杯子,拍了拍一旁一直嘟嘟囔囔着的陈道友的肩膀,苦笑着说到。
她不在这里,她也不在这里,她在沈家,留在自己的房间里,可是他却不敢回去,不敢面对她坦诚的眼睛。
"胡说!"陈道友似乎听到了沈明的声音,挥挥手甩开沈明的手,"你走开,我去找……楚楚……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