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谟跟在刘德威身后,一边走着,一边回忆着有关刑部司的一切。
刑部司,官员有刑部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。
然后便是刑部司吏,分别是刑部司主事二人,刑部司令史十九人,刑部司书令史三十八人,掌固四人。
刑部司主事,相当于办公室主任,负责具体公文的收发、登记、催办,以及管理令史等低级吏员。
令史,是刑部司的核心骨干。
这些刑部司令史,对律法条文很是熟悉,正因如此,他们负责具体处理各地上报的案卷,如摘录案情、标注适用的律法条文、还有初步审查案卷格式,与程序是否合规。
这些人,就相当于现代的“资深法务专员”。
刑部司书令史,在刑部司令史之下,专职抄写与誊录。
由于大唐的文书,全凭手写,一份判决文书,或复核意见,都需要多份副本存档。
刑部司书令史负责的,就是将令史拟定的草稿,工整抄写为正本,并进行校对。
刑部司掌固,主要负责司内的日常杂务。
诸如看守库房,在部内各司之间传递公文,以及清洁、保管笔墨纸砚等办公之物,再就是接待来办事的地方差役。
刑部司加上他这个刑部郎中,一共有六十五个人。
刑部司是刑部内的第一司,位于刑部府衙的核心位置,也就是刑部北堂。
很快,二人来到挂着“刑部司”三字匾额的北堂之外。
远远地,李谟听到堂内响起的声音。
“杨添,崔宁都被罢官了,你还觉得你能在刑部司里横下去?”
“以前是给崔宁面子,不跟你计较,真当是给你的脸?还有脸质问我,你配吗?”
听到声音,李谟心头一动,饶有兴味的看着北堂内的身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