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叔玉仔细看了看证据,只见卷宗上写着,鞋印共十七步,步幅约二尺三寸。屠户身高五尺二寸,也就是一米六左右。
上面还写着,鞋印深约半寸,而这个屠户,体重约一百五十斤。
卷宗上还附带着屠户的鞋子画像,上面还特意写明,新做的布鞋,鞋底花纹清晰。
魏叔玉拧着眉头,仔细看着这份卷宗,看来看去,都没看出个所以然。
他觉得,这份卷宗,应该不属于冤案,属于证据确凿,这个屠户按照大唐律法,确实应该判斩刑。
但是他转念一想,又觉得不对,今天来的路上,父亲还特意跟他交代过,刑部的这些卷宗,十成有九成,都很可能是冤案。
他相信父亲说的话,正基于这一点,他隐隐约约觉得,他手里的这份刑部卷宗,很可能也是个冤案。
可是他再怎么看,也看不出什么端倪。
两刻钟以后,他抬起了头,看了父亲一眼,只见魏征此时正端详着手中的刑部卷宗,皱着眉头,似乎刑部卷宗里的内容正困扰着他。
在他面前,全都是没有看过的卷宗,也就是说,两刻钟时间,父亲一个卷宗都没有看完。
魏叔玉松了口气,看来自己也不笨,父亲进度这么慢,他这会一个卷宗没看完也理所当然。
魏叔玉下意识地看向了李谟,随即愣了一下。
只见李谟面前,已经摆放着一摞已经看完的卷宗。
这什么速度......魏叔玉睁大了眼,有些不敢相信,难道是他手中的卷宗太简单了?
魏叔玉越想越觉得有可能,思索了片刻之后,他默默地站了起来,悄悄地走到了李谟身边,然后拿起了李谟面前的一份卷宗,打开看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