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一个陌生号码,归属地显示是九州。
她擦了擦手上的水,接起来:“喂?”
“您好,请问是林美凤女士吗?”电话那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,语气公事公办,带着一种不怒自威的正式感。
“是我,你谁啊?”
“我是九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,姓王。”对方的声音不紧不慢,
“有一份诉讼文书需要通知您签收。原告是寻忆特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,案由是名誉权侵权和商业诋毁。”
林美凤愣住了。
“你……你说什么?”她感觉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,“法院?告我?”
“是的。原告要求您删除所有侵权内容,公开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,合计人民币两百万元。”
两百万元。
这四个字像一盆冰水,从林美凤的头顶浇到脚底板。
她手里的手机差点滑落,嘴唇开始发抖:“你……你骗谁呢?我告什么了?我说几句实话还不行了?”
“林女士,具体案情文书上有详细说明。请您提供一下您的地址,我们会将诉讼文书快递给您。开庭时间是下个月十五号,届时如果您不出庭,法院将依法缺席审理。”
“我不签!我没犯法!”林美凤的声音陡然拔高,把旁边的小杰吓了一跳,“我就是发了几个视频,我又没打人没偷东西,凭什么告我?凭什么要我赔两百万?!”
“林女士,如果您对诉讼有异议,可以委托律师应诉。我只是负责通知您,具体问题请咨询您的律师。”对方的声音依旧平静,“请问您的地址是?”
“我没有律师!我不签!你们法院欺负老百姓!”
“林女士,如果您拒绝提供地址,我们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您。公告期满视为已经送达,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。”
林美凤彻底慌了。
她挂了电话,手抖得连手机都握不稳。两百万,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。就算把房子卖了也凑不够。
“不可能……这一定是诈骗电话……对,肯定是诈骗!”她自我安慰着,但手还是不由自主地点开了网上的搜索框。
她输入“寻忆特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”,搜索结果弹出来。
第一条就是寻忆文化的官网,首页上赫然挂着公司的营业执照照片,注册资本两千万,法人代表顾寻。
她又搜了“名誉权侵权赔偿标准”,看到的案例让她越看越心慌:
某网友在网上发帖诋毁某明星,被判赔偿五十万,
某博主造谣某企业产品质量有问题,被判赔偿一百二十万……
林美凤瘫坐在沙发上,脸色煞白。
“妈,你怎么了?”小杰小心翼翼地问。
“别烦我!”林美凤吼了一声,然后飞快地打开自己的短视频账号,看着昨天发的那几条视频。
播放量已经破百万了,评论还在疯涨。
她的手悬在“删除”按钮上,犹豫了半天,最终还是没有按下去。
“不行……我不能删……删了就代表我认输了……”她咬着嘴唇,“我得找人问问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