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人,人人都是大丈夫。
一个比一个忠心护主,嘴上说的一个比一个冠冕堂皇。
可,那些本来没那么磊落的小人该怎么办呢?
蝼蚁和蝼蚁互相拥抱取暖才是对的。
蝼蚁之间才不会管同伴在旁人眼中是什么样的人,饶是今日同伴做了件滔天的大坏事,面对同伴时也能坦然说起,不必担心被谴责。
纵使明知冒天下之大不韪,也会出声辩解,也会奔走相救。
正如,正如一个被判斩立决的罪人。
罪人已然有罪在身,在旁人看来罪无可恕,可总会有些家眷会替其奔走。
可不是可笑。
这是,他们的活法。
.......
“对不起。”
杜杀女试图平复被震惊到狂跳的胸膛,斟酌着想要辩解:
“我只是......”
失算了。
确实是失算了。
先前她看痴奴和鱼宝宝的相处氛围,总觉得痴奴就是这样别扭的人。
然而,她却没有想过,鱼宝宝的好,或许对特定的人来说,更像是【凌迟】。
有些人出生于黑暗,虽向往光明,但不一定能站在阳光底下。
他们不是只有日头下光芒万丈的朋友这一选择,他们还有真正志趣相投......或者说‘狼狈为奸’的好友。
痴奴和前者相处,必定吃力、郁猝。
但若是和后者......
“不必说这些没用的。”
痴奴的声音仍旧幽幽,不夹半点感情:
“去瞧瞧陈唯芳死了没,没死的话把他捞回来再养养。”
“如果死了的话,那就再看看他还有没有什么私房钱,住他的房子,花他的银子。”
杜杀女:“.......”
这不愧是损友。
这股儿损劲儿,当真是很对味。
县城遥远的火光在絮叨间已经不知不觉迫近,杜杀女擦了一把脸上因赶路而渗出的汗水,最后问道:
“最后一个问题,那你们当年怎么没有一起去北境?”
今日一听,痴奴和阿芳的关系......
恐怕才算是普世意义上的‘挚友’。
一人要走,另一人当年怎么没有跟呢?
回应她的,是痴奴难得略带郁闷的声音:
“你还没有见过陈唯芳的爹娘,等你见到,你就知道了。”
什,什么陈唯芳的爹娘?
刚刚不是还说,陈唯芳的爹娘早死了吗!?
她上哪里去见!
总不能去阴曹地府吧?!
杜杀女一头雾水,不过很快,她便顾不上想关于陈唯芳爹娘的事情了。
因为,杜杀女看到了正在火光中熊熊燃烧的苍城——
今日早些时候,这座县城街巷里还人声鼎沸,货郎的吆喝声、店家的叫卖声不绝于耳,青砖黛瓦间满是生机。
可此刻,整座县城都被熊熊火光包裹,房屋的木梁在火中“噼啪”作响,浓烟如黑龙般盘旋升空,将夜空染得漆黑,连月光都被遮得严严实实。
县城的城门早已被火光熏得焦黑,无数百姓面带惶恐,扶老携幼地往城外逃,哭声、喊声、惨叫声混着火焰的噼啪声,乱作一团。
有人抱着襁褓中的孩子,有人背着年迈的老人,还有人手里攥着仅剩的衣物,慌不择路地奔逃,连脚下的石子硌破了脚掌都浑然不觉,只嘶哑着声音喊道:
“贼匪,有贼匪劫掠!!!”
? ?一大一小两只苦瓜......